生活垃圾處理數字化監管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直建)市政府官網昨日公布了本月起實施的《東莞市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運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通過建立遠程在線監管系統,對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運行情況進行數字化監管。同時,企業應在廠外顯著位置設置大型電子顯示屏,實時顯示煙氣主要污染物的在線監測數據。
企業要公示主要監測數據
根據《辦法》,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須保證煙氣、廢水等污染物及噪聲的排放質量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規定的標準及企業承諾值,有嚴格的臭氣控制和處理措施,采用負壓、車間密封、臭氣吸附等處理措施,配置完整的垃圾滲瀝液及其他廢水收集、處理系統,滲瀝液收集設施應采取封閉負壓措施,并保證其在運行期和停爐期均處于負壓狀態。企業要在廠外顯著位置設置大型電子顯示屏,實時顯示煙氣主要污染物的在線監測數據。
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還要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監測制度,每月至少開展1次對煙氣中重金屬類污染物和焚燒爐渣熱灼減率的監測,每年至少開展1次煙氣中二■英的監測,并將監測報告報市環保局及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備案,主要監測數據和結果要向社會公示。
不得接收醫療等領域垃圾
據悉,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須安裝與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環保局聯網的在線監測系統和超標報警裝置,定期組織對在線監測設施進行維護,保證數據傳輸的穩定性和及時性,且保證環保在線監測儀檢修期在一個年度內總計不得多于45天。
《辦法》規定,生活垃圾處理企業必須按規定接收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接收危險廢物、醫療垃圾、建筑垃圾等;不得擅自調度或接收垃圾處理服務合同以外的生活垃圾。
市城管局通過建立遠程在線監管系統,對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運行情況進行數字化監管。